关于2023年度财务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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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财务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13:53:02  阅读次数:

 

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顺利完成,现将2023年末和2024年初的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安排

1.国库资金相关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周五),其他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周一),财务预约系统开放至12月18日。

2.自助投递柜开放至12月19日(周二)16点,工会、基金会和青少年俱乐部账套柜面接单同时截止。

3.12月酬金预约开放至12月15日(周五)16点。

4.2024年预计1月5日(周五)开放预约报销,开账前另行通知。

二、收入费用确认

1.收入归口管理的各单位应积极催缴应收未收的学费、住宿费、培训费、场租费等收入,需办理入账手续的请在2023年12月18日前办理。

2.横向课题、创收经费等已到账但未认领的收入,请相关单位在2023年12月18日前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3.各单位和教职工应认真清理已签订但款项未结清的各类合同,并在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各项支付审批手续并及时提交计划财务处。

4.负责清算各类费用的单位(如水电费、租赁费、人员经费结算款)应于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清算和结算工作。

5.涉及上缴学校经济责任目标的二级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转账和开票工作。

三、往来款清理

未核销的借款、未结清的往来款(包括汇款、支票等)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8日前办理报账和归还手续,学校财务将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政策。

四、其他说明

1.12月20日,系统将自动对所有已预约未投递的单子统一撤销。

2. 2022年及以前年度下拨的国库专项,请务必及时处理,避免出现结余资金被国库收回。

3. 未能及时报销的2023年票据,可延至2024年6月底前办理。

4. 各单位在年底关账期间,因工作急需支付款项的,可通过公务卡支付等方式解决。

5. 若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我处联系,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报销业务:陈老师87557081(88081)

票据业务:蒋老师8673112789127

入账业务:蒋老师87557081(88081)

结算业务:郭老师87557081(88081)

酬金和往来款业务:黄老师86731211(89211)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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