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一支笔”审批人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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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一支笔”审批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5:18:25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中层正职调整已到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调整部门(学院)经费的“一支笔”审批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学院)经费实行经费“一支笔”审批制度,原部门(学院)经费审批人审批权限已于2023年12月19日终止,经费审批由新任院长、处长(主任)负责。院长、处长(主任)为部门经费的第一负责人。

二、第一负责人可授权部门(学院)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为“一支笔”审批人,但第一负责人仍是本部门(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的当然责任人。

三、请各部门尽快确认经费审批人,并填写 “一支笔”审批人授权书,预留审批人签名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交计财处3号窗口陈老师处,联系电话88081。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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