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明确在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结构,将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学分120元。
学校作为全省唯一一所公办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单位,自2017年起持续推进试点改革,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制定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模式,积累改革经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为浙江省学分制收费办法调整和完善提供 “浙财经验”和“浙财蓝本”。
学分制教学是一种以选课制为核心, 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并以取得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其中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实际学分收取,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同时还能够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更好的体现奖优惩劣的价值趋向,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从而提高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