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教育基金会预算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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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教育基金会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16:12:42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保证2017年学校教育基金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自今日起启动2017年教育基金会预算编制工作。请结合本部门(单位)2017年各项基金工作重点,努力体现预算编制的“全、准、细、严”。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制

1.捐赠收入:包括当年新增捐赠项目实际到账数或已有捐赠项目分年度到账数。(适用基金会各部门(单位)填报)

2.投资收益: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适用基金会计财部填报)

3.其他收入:包括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及利息收入等。(适用基金会计财部填报)

(二)支出预算编制

1.业务活动成本:奖学金、助学金、教师奖励、竞赛奖励、专家评审费、制作费、车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材料费、建设费、业务活动费、邮电费、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构建、专用设备构建。(适用基金会各部门(单位)填报)

2.管理费用:工资薪金,基金会所有工资福利和办公支出不得超过总支出的10%。(适用基金会办公室填报)

3.筹资费用:手续费,转账汇款等财务手续费。(适用基金会计财部填报)

4.其他费用:无法归集到以上科目的其它费用。

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须经本部门(单位)分管基金会财务“一支笔”审阅签字后上报。

二、编报依据

各部门(单位)按照《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教育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教育基金会工作手册》以及各项捐赠协议约定,结合本部门(单位)2017年开展的工作安排填报收入与支出。

三、上报要求

1.报送时间:2017年5月11日前上报。

2. 材料要求:电子文档发至382375654@qq.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

3.联系人:翁老师(86735888)

 

 

 教育基金会计划财务部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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