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剩余部分(2015年底已预发12000元)近期予以发放。人事处根据学校分配办法计算每位教职工分配金额,由计财处根据扣税政策进行分析、测算,为保证教职工的最大利益,选取最优发放方案。决定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剩余部分按如下方案进行发放:根据本次发放金额,结合去年年底通过年终奖系统已发放金额(预发的12000元+科研奖励)确定税务临界点位置(属于18000或者54000或者以上部分档次),其中不超过税务临界点的金额进入年终奖系统直接放,其余剩余金额按6个月(2016年5月到10月)进入酬金系统按月进行发放。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徐艺宁(88037)或者计财处蒋国其(88081)联系。
特此告知。
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2016.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