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校内预算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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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16:56:25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2021年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自今日起启动2021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2021年工作重点,细化收入预算,夯实支出预算。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编报要求

1.包干经费:行政包干经费、处长基金的预算暂按上年标准填报。

2.业务经费:新增业务经费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常规业务经费,在申报预算时需逐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填写时,需注明2020年的绩效自评情况及2021年项目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实施计划、资金需求及支出计划等。

3.五项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其中公务接待费由经费预算审核小组核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由党校办统一控制;出国经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控制;培训费由人事处统一控制。除公务接待费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各部门负责审批支付外,其他四项经费在使用前,均需报经控制部门审批后方能在相关业务经费中开支。

4.校外奖励及劳务费:校外奖励及劳务费预算单列。2021年保留的少量校外奖励(学生竞赛、学生优秀论文、拾得物、外宣等)由各部门单独编报预算。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评审费、讲座费、巡监考费、招生面试费,由各部门单独编报预算。

5.归口经费:根据学校机构职能,归口经费由归口部门申报预算,如设备的购置与维修由资产管理处申报预算,其它维修由后勤服务中心申报预算,数字化校园、网络建设由信息化办公室申报预算。各部门有上述经费需求,需统一报送给归口经费管理部门,由归口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并纳入归口经费管理部门预算。

6.部门上报的预算,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

二、教学单位编报要求

学院暂时按照《学院经费管理办法》核拨运行经费,基础数据由学院与各职能部门核实确定。

三、上报要求

1.报送时间:2020年11月27日前上报。

2. 系统报送方式: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财务信息查询系统-全面预算,进入“全面预算”界面,填报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

3.材料要求: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

4.联系人:阮老师(86731811,内线89811)


附表:2021年部门预算需求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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