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2019年票据报销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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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2019年票据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11:21:11  阅读次数:

各位师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务报销办法》(浙财大【2019】237号)文件规定,2019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如各位师生尚有2019年度票据未报销,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处理相关报销事宜,以免票据过期,望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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