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现任领导
工作岗位
国家政策
学校制度
账号税号
下载中心
规范流程
价格服务
信息公开
省级巾帼文明岗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本学期开始课时费发放的时间作了调整,11月、12月、1月、2月四个月是平均预发,3月、4月是发放清算数。
清算数按3、4月平均发放(教学建设、互聘教师、助教导师及教学管理专项补贴因未纳入此范围,本次一次性发放以后将逐步纳入平均发放的范围),请各二级学院于放假前将清算清单交财务处,便于开学后按时发放。
谢谢配合
财务处 教务处
200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