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缴费事项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缴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08:40:33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同学:

我校已实行完全学分制收费方式,为便于同学理解,说明如下:

1、四年制本科学生最低学分按160个学分计(每学分75元),学校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超出此标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学生在教务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修读双专业(辅修)、重修课程学分的,均计收学分学费。

2、2013~2014学年:学生当年应缴学费金额=当学年的预缴学费(见下表)+清算以前学年的学分学费(含双专业学分学费)+住宿费(101112级学生都为1200/学年)

项 目

专业学费

学分学费

预缴学费

本科

本科

本科

一般专业

960元/生·学年

75元/学分

预缴396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

4000元/生·学年

预缴7000元/生·学年

3、由于每位同学所修学分会有差异,实际应缴纳费用也会相应有所差异,请同学们务必登陆新利银校通缴费系统 (http://202.101.187.90:8080/yxt/login.jsp)或学校财务处网页进入“学费查询”,查询自己应缴纳费用(8月1日开始查询)(初始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都为学号最后四位)。对学分有疑义可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所修读学分。

4、毕业班(大四)毕业当年的学分学费清算工作在毕业前进行,到时另行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3年6月18日

方法一:银行柜台缴费(适用浙江省内学生缴费

省内同学可在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就近在本省任何一家建设银行所属储蓄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08102”,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及本人的学号。办理完毕后,个人请将银行打印并盖好“现讫章”章后的银校通缴款凭证保存好

2012年9月10日教务处注册系统将根据财务处银校通系统缴费信息自动生成学生注册信息,欠费学生将不能注册。

证(样本)(以当时实际缴款凭证为准)

年 月 日 流水号:

单位编号: 08102 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客户编号: 学生学号 客户姓名:学生姓名

年 级: 入学年份 班 级:所在学院及班级

缴款金额:(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缴款方式:(现金或转帐)

客户帐号:

客户签名:

(银行签章)

方法二:新银通的银校通网上缴费网站或者手机缴费(适用省内、省外学生缴费)

1、直接到(http://202.101.187.90:8080/yxt/login.jsp)网站上下载手机支付客户端。参照网站上帮助中心手册在手机端完成缴费。

2、登录银校通网上缴费网站(http://202.101.187.90:8080/yxt/login.jsp),输入帐户名(学生学号)、密码(初始化密码为学生学号最后四位)登录—→点击网上缴费(查询并且确认你的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点击新银通支付,确认您的订单信息。(按照网站提示一步一步的完成)输入帐户名、密码登录新银通后,有两种支付方式可供选择。

(1)如选择在线支付,点击确认支付—→选择信用卡或借记卡—→输入银行卡信息—→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2)如选择手机支付,点击确认支付—→用同一个帐户名登录新银通手机客户端(参照第一步)—→在交易记录的未支付中找到该条记录,并点击—→确认缴费信息,支付方式选择银联在线—→点击确认支付—→输入您的银行卡号、手机号、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点击付款,完成缴费。(手机支付目前支持安卓操作系统智能机,其他型号操作系统手机暂不支持)

关于网站或者手机上缴费可以直接咨询系统服务商客服电话 4008260139

方法三、银行汇款(适用省外学生缴费方法)

省外学生请在暑假返家后自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就近到当地或所在省任一家建设银行对公营业点(分理处或支行以上)办理个人电汇缴费手续,将学费汇入学校的指定帐户内(帐号:10133061678122959900820101)。电汇单样单如下:

个人汇款凭证(样本)

□速汇通 □行外汇款 年 月 日 交易流水号

客户填写栏

汇款人

全称

必须学生本人姓名

收款人

全称

银校通浙江财经大学学费电汇户

联系电话

学生本人联系电话

帐号

10133061678122959900820101

证件名称

身份证

汇入地

浙江杭州市(县) 建行文华路支行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金额

汇款用途

学生本人姓名+学号

汇款种类

□普通汇款 □ 普通附言汇款 □礼仪汇款

银行打印

会计主管 授权 复核 录入

本人已确认银行打印内容正确无误 客户签名确认

注意:

表格内加粗黑体字为必须填写内容。

汇入地开户银行行号:105331008037(非建设银行至建设银行的汇款)

汇入地开户银行行号:53590(建设银行至建设银行的汇款)

若家长替孩子汇款,请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个人汇款凭证样本格式填写。汇款后,请将回单保存好。若省外学生暑期留校或在浙江省外学生因各种原因携带现金到校均可采用省内学生缴费的方法在学校附近任一家建行储蓄所办理缴费手续。

三、暑假收费咨询电话

杭州市建行文华路支行电话:0571-88923256 ,88923257

校财务处暑假值班电话:88922760(8:30—11:30 ; 13:30—16:00)

上一篇:计财处关于2012年国库专项经费将于本年底到期的通知

下一篇:财务处关于领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