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通讯费强制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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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通讯费强制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08:19:33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位老师:

接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差旅费中的汽车票、火车票,邮电费中的电话费、网络费。

经研究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横向课题和社会服务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中列支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产生的汽车票、火车票,均需使用公务卡结算(建议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公务卡,操作方法附后),报销时需打印公务卡支付的流水作为附件。校外人员、学生、离退休人员产生的汽车票、火车票在报销时,需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备注理由:无公务卡)。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教职工本人产生的电话费、网络费除横向课题、社会服务和通讯补贴结余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列支。

通知发布之前发生的以上相关业务,未使用公务卡支付的,需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才能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1.支付宝、微信绑定公务卡操作流程

附件2.《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

计划财务处

2021914


附件1

支付宝、微信绑定公务卡操作流程

支付宝绑定公务卡流程:

打开支付宝-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银行卡”--点击“添加银行卡”或“绑定其他银行卡”--输入公务卡卡号并提交--核对银行预留手机号--点击“同意协议并绑卡”。

微信绑定公务卡流程:

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支付”--点击“钱包”--点击“银行卡”--点击“添加银行卡”--输入“持卡人”“卡号”并确认。

提醒:支付时,付款方式请选择“建设银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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