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补充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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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18:29:22  阅读次数:

全体师生:

自3月21日起,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无须预约,随时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

与往年不同,除了常规操作外,特提醒以下几点: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自2022年起开始执行,扣除限额1000元/月孩。由于该政策在2022年3月发布,因此对于前3个月的婴幼儿照护支出,可以在个税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二、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在杭州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请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APP的“申诉”选项与退补税款无关,请不要随意误点,以免造成公众资源浪费。

四、请广大师生在6月30日前完成,若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我处工作人员(钱老师86731811,内线89811)。

计划财务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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