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发票截止报销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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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发票截止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10:53:14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务报销办法》(浙财大【2025】409号)文件规定,2025年度发票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请各位师生及时报销2025年度发票,逾期原则上不允许报销。

望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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