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短信提醒业务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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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短信提醒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27 09:42:08  阅读次数:

因广大教工的要求,财务处将为各位老师集中办理开通工资卡短信提醒业务,请有需要的老师以部门为单位下载申请表(附件1)进行登记填写,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后面,由部门于310日前统一交到财务处。该服务由建行按统一标准收费,年收费标准为18元,目前暂不收费。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查得快”短信业务服务条款(见附件2)

另外,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及建行工资发放系统升级的需要,请各部门务必将每位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收齐于310日前交财务处。希各部门及各位老师予以支持。

 

 

              财务处

 

            200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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