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关于2021年1-5月省级教育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截止5月底,我校财政专项执行率仅为11.75%,与执行率的序时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为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存量资金,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对两年及以上的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财政将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二、2021年预算已安排的各类项目资金,按照省财政厅对项目执行序时性要求,原则上应做到“时间过半执行过半”。请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尽快组织实施,形成有效支出。
三、各职能部门目前还未分配的项目,请务必在6月份完成下拨,下半年学校将对未分配经费实施严控。
四、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的各考核类经费统一纳入明年预算。
五、经费中若有采购的,请预留充足的采购环节时间,采购事项如有不明,请及时与资产部门联系。
六、如果6月底财政专项执行率不足30%的,请主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分析原因,逐一明确下半年执行进度表。
七、对按要求加快支出进度的各类项目,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科学合理安排,在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督促项目实施流程,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支出进度。不得以加快进度为由,采取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支出。
计财处联系人:吴 韵
联系电话:86731211(外线)/89211(内线)
资产处联系人:涂建辉
联系电话:86735918(外线)/88918(内线)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