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发票截止报销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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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发票截止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09:41:19  阅读次数:

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务报销办法》(浙财大【2019】237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发票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各单位、全体师生及时报销2020年度发票,以免逾期造成损失。

望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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