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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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09:01:18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省委第十三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锚定清廉学校建设目标,精准把握学校发展重点任务,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情况进行系统整改,完善制度、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强化监管,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1. 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学校资金及其他违规报销情况;

2. 是否存在超期借款情况;

3. 是否存在应付(退)未付(退)资金情况;

4. 是否存在违反公务卡管理规定情况;

5. 是否存在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情况;

6. 是否存在资金未按规定组织公开竞争存放情况;

7. 是否存在不坚持收支两条线,私设小金库情况;

8. 是否存在挂账消费情况;

9. 是否存在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与上位法规不符情况;

10. 是否存在资金使用管理其他问题。

资金使用管理专项自查自纠时间范围:20171月至今。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 自查自纠阶段(322日-48日)

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十个方面重点任务,逐条逐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请认真填报情况统计表,并于202248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学校计划财务处。

2. 监督检查阶段(49日-419日)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和计划财务处组成的专项监督组,选取部分部门和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规定,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督促整改。

3. 整改落实阶段(420日-429日)

学校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举一反三,防范风险,完善学校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四、工作要求

1. 增强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要求,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2.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清单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严格清单化管理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并按照自然留痕原则同步做好台账工作。

3. 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专项监督组要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对整改不力、应付交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要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附件: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治理重点任务情况统计表

浙江财经大学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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