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新副校长谈学院部门如何“当家理财”履行财务职责-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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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新副校长谈学院部门如何“当家理财”履行财务职责

发布时间:2013-04-26 14:10:06  阅读次数:

财务工作是一项制度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这就需要中层干部换届后各位学院、部门当家人履行财务职责前,要了解一些财务知识、财经制度和相关程序手续,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规范管理,照章办事,当家理财。下面我就学院、部门第一负责人如何“当家理财”,履行财务职责问题,谈4点意见:

第一、关于院长、处长的财务职责问题。学院(部门)经费实行学院(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制”。项目经费除外,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也就是说,学院(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学院(部门)经济事项第一责任人。学校发文之日起,学院(部门)第一负责人就自动生效,成为财务“一支笔”审批人,履行主要财务职责。如果授权其他负责人审批,可以,但学院(部门)第一负责人仍对本学院(部门)经济事项负主要责任。

第二、关于学院、部门经费种类和使用原则。学院经费种类:(1)学院运行经费。包括日常行政经费、会议费、出国费、学生活动费、实习经费、试卷打印费、图书资料费、讲座费、评审费和设备维修费等;单列院长基金、业务招待费等;(2)人事处核拨的绩效工资;(3)目标责任制等各类奖励;(4)办班分成收入;(5)项目经费(来自上级、学校);(6)其它收入。

学院经费实行“自主管理、综合包干、统筹使用,结余留用”的原则。

部门经费:(1)行政包干经费(含办公、出差、邮电、交通等费用、电话月租费、订报费、图书资料讲义费、材料及各项低耗品经费;单列处长基金、劳务费、招待费等);(2)业务经费,包括专项业务经费和其他业务经费。如师资管理、对外宣传费用、招生就业经费等;;(3)全校分配经费。如专业、学科、人才等下拨及配套经费;(4)专项经费等。

部门经费:行政包干经费、处长基金实行“自主管理、综合包干、统筹使用,结余留用”的原则。招待费、劳务费、业务经费,全校分配经费实行零基预算,结余不留用。

第三、关于学院、部门的财务职责问题。学院财务职责:(1)规范学院经济行为,制定学院财务制度。(2)编制经费预、决算,统筹安排学院经费。(3)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定收入分配政策。(4)利用学院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学院财源。(6)执行学校财务规章,接受学校监督指导。

财务职责的重点:(1)经费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应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遵照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审批经费。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部门掌握的各类经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收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 各部门利用学校资源开展社会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禁部门私自截留学校资金、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的行为。(3)票据管理。报销票据作为表明经济业务发生的重要书面凭证,各部门应对经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允许伪造、变造或使用假发票套现等违法行为。

部门经费参照学院财务职责管理。

第四、关于学院部门经费监督管理问题。学院方面:(1)应制定绩效工资等二级分配政策,并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实现财务公开。报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备案。(2)应编制学院经费预决算方案,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向院内教职工公布,并报校计财处、审计处备案。(3)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学院财务联络员。充分发挥沟通桥梁作用。 (4)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每年由学校审计部门对经费使用和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内容。届满进行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

部门方面设财务联络员1名。届满进行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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