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教育基金会预算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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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教育基金会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11:47:21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保证2023年学校教育基金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启动2023年教育基金会预算编制工作。请结合本单位2023年各项基金工作重点,科学编制基金会预算。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制

1.捐赠收入:包括当年新增捐赠项目实际到账数和原有捐赠项目分年度到账数。(适用基金会各单位填报)

2.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适用基金会财务部填报)

3.其他收入:包括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及利息收入等。(适用基金会财务部填报)

)支出预算编制

1.业务活动成本:奖学金、助学金、教师奖励、竞赛奖励、专家评审费、制作费、车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材料费、建设费、业务活动费、邮电费、劳务费、设备维修费、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构建、专用设备构建。(按捐赠项目填报,适用于基金会各单位填报)

2.管理费用:工资薪金及其他管理费,基金会所有工资福利和管理费支出不得超过总支出的10%(适用基金会办公室填报),在捐赠项目中列支校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须符合捐赠人意愿,工资福利预算单独报基金办审核,且不得超过项目余额的5%。

3.其他费用:无法归集到以上科目的其它费用。

二、编报依据

各单位按照《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教育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教育基金会工作手册》以及各项捐赠协议约定,结合本单位2023年开展的工作安排如实填报收入与支出。

三、上报要求

1. 各单位上报的预算,须经本单位分管基金会财务的审批人审阅签字。按照审计要求,2023年捐赠支出需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请各单位将预算编实编准。

2.报送时间:2022年11月11日前上报。

3. 材料要求:电子文档发至QQ邮箱:382375654@QQ.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交至财务报销大厅7号窗口。

4.联系人:翁星星(86732100、内线89100)

附表:2023年基金会预算申报表模板

教育基金会计划财务部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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